高唐中学教育
发布时间:2011/8/16 0:10:1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作者:佚名
中学教育 | ||||||||||||||||||||||||||||||||||||||||||||||||||||||||
初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
我市各县市区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改革完善中小学评价招生制度,初中招生坚持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的办法。初中入学实行档案建设和管理。档案从初一年级第一个学期开始建立,内容包括《聊城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与评定相关的记录资料(含学生成长标志性成果报告材料)等。从2006年9月1日开始,对于初中转学的学生,转出学校应将学生档案资料密封后转出,转入学校应同时接收学生档案。由外地转入我市的初中应持本人常住本市户口、家长调动或迁移证明、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到就近学校联系,经学校同意审查盖章后,再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入审批手续。本市学生转往外地的,应持户口迁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向学校提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发给转学证明和本人档案(加封盖章),然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备案手续。
中招考试相关政策 服务依据:当年市教育局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办理程序:
(1)、接受考生报名学校统一报名,基教科审核学生学籍;接受报名学校审核考生户口簿;
(2)、考生缴纳报名及相关测试费。
(3)、采集考生照片信息、自然信息
(4)、考生根据市、县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办理体育考试缓、免考手续
(5)、组织中招体育考试、中招体格检查
(6)、考生必须认真校核报考志愿,签字确认,报考志愿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7)、根据考生志愿、中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坚持按招生计划录取,以条件定发展的原则协助并监督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
(8)、在市教育局中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基础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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