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高中教育
发布时间:2011/8/16 0:10:3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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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育 | ||||||||||||
高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
新生应持九年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的,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前向学校请假。如开学后一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高中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伪造证件及其他学校在籍生或同级学校已毕业生等情况之一者,应取消其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高中招收新生一律使用全省统编学号,学生在学籍注册的同时,即取得考籍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资格。分配给各校的高中招生计划,只限在本校范围内使用,校际之间不得通用。
由外地转入我市的高中学生,除应持本人常住本市户口、家长调动或迁移证明、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外,还须同时持原地的转学介绍信、省统编学号、地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外省转入我市的,须有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机构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和在原校使用的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否则不予接收。
在外地一般高中就读的学生,不得转入我市重点高中(含省级规范化学校);同级重点中学之间,可以办理转学。
本市学生转往外地的,应持户口迁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向学校提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发给转学证明和本人档案(加封盖章),然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备案手续。转往外省的高中学生在本市签署意见后,到省教育厅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市区内高中学生不得转学。农村高中学生在本县内、初中学生在本乡镇内不得转学。
如何掌握有关高考的权威信息 高考的主管部门是国家的教育部门,也就是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县、区)教育局的具体分管单位。我省的高考省级主管单位为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分别下设招生办公室。上述部门发布的各类有关高考的信息具有权威性,是考生和考生家长、学校等了解掌握高考信息的首选来源。由于高考的管理和考试内容形式、录取政策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因此各个省市的高考信息差异性较大,教育部一般制定有关根本性的政策和规范,对具体的政策,考生要按照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
高考有关政策规定信息一般由主管部门通过网络、刊物、报纸、电视电台等形式发布,各级负责高考的教育招生考试部门都建有发布信息的网站和刊物,考生应首先从这些网站和刊物上了解最原始可靠的信息。政府权威性的报纸和电视电台往往以通俗解读和简要宣传的形式提供有关信息,对政策的理解有很大帮助。另外,一些媒体由于专业性和责任感不强,容易误解和误导,需要对这类信息加以防范。下面是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聊城教育信息网的网站和官方出版刊物,可以作为了解高考信息的主要渠道:
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eea.cn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s.gov.Cn
聊城教育信息网站:www.lcedu.cn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主办发行的期刊:《现代教育》
考生的分数和录取去向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通公司、移动通讯公司、联通公司同时以网络、声讯和手机短信的方式提供信息查询,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随时查询自己的信息。
高考信息不仅具有区域性,同时也具有非常强的时间性,要注意跟踪最新的信息,及时了解高考进程和需要进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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