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为做好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要求组织好本镇、街道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工作。
一、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单位范围
此次岗位设置的单位主要是列入县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乡镇事业单位,包括计生服务站、经管站、农林水技术服务站、文化广播站、水利站。
二、人员范围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以上站所所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包括二线人员)。
三、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
1、岗位类别的设置。根据本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主体岗位类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
2、岗位等级的设置。管理岗位九级为科员、十级为办事员;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为十一、十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为三、四、五级。
3、设置比例:
农林水技术服务站:为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农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不超过20%,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70%(高中初比例的确定参照山东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确定),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10%。
文化广播站:为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50%、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40%(内部比例结合文化和广播两类结构比例确定,可参考中级30%,初级70%的比例),工勤不超过10%。
经管站:为主要承担农业农村事务管理监督职责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不低于50%,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40%(内部比例可按中初级各占45%、55%比例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10%。
计生服务站:管理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左右,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80%(内部结构比例可参照中初级各占34%、66%的比例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10%。
乡镇水利站(清平),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工程维护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具体结构比例为:管理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20%,专业技术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30%(内部比例按照中初级40%、60%比例设定),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其中技术工岗位不低于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量的80%(内部比例三、四、五级按照20%、40%、40%设定)。
四、需上报材料
1、×××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文本,可参照样本。
2、岗位管理系统人员统计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3、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五、时间安排
9月5日前各单位上报《岗位管理系统人员统计表》;
9月9日前各单位上报岗位设置方案及有关表格。
联系人:赵 辉 联系电话:2962001
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01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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