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上半年国有资产收益实现1885万元
发布时间:2011/8/31 12:34:2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作者:佚名
高唐县国资办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今年上半年共收缴国有资产收益1885万元,并全部上缴国库,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时间任务双过半。
高唐县国资办严格规范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一是结合高唐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县属国有企业按税后净利润的30%、有限公司按国有股份的比例征收国有资产收益。二是科学测算国有资产收益指标。通过到监管企业进行调研掌握了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企业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结合国有资产收益来源现状及预期缴纳情况,测算出2011年全县国有资产收益任务。三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科学收缴。按照测算的国有资产收益任务,制定收缴计划,将收缴任务分解到月,落实到人,每月定期派专人到企业进行督导,确保企业按月完成任务,这样做即减轻了征缴难度,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