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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率先出方案保证学生每天活动一小时

发布时间:2011/9/20 15:51:20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本保证。9月19日,高唐县教育局率先公布了《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高中(含中职)、初中和小学积极开展这一活动,活动的主题为“阳光运动、健康成长”。

  《方案》规定,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的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早操包括中小学生韵律操、武术操、健美操、自编操或集体跑操等,以集体跑操为主。大课间包括眼保健操、中小学生韵律操、武术操、健美操、分班级特色体育活动等。体育课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包括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掷球、投沙包、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健美操、武术操、趣味运动和体育特长生专项训练等各种活动。

  辖区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迅速对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实施方案做出全面部署,确保今年秋季学期全面实施。各学校要加大对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经费投入,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保证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的需要。同时,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废旧利用,大力加强快乐体育场地器材建设。

  教育局将落实本项活动情况纳入学校评估指标体系,作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校长年终考核以及有关工作的评比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各学校在组织开展体育活动的同时,要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从活动计划的安排、活动器材设施场地的维修、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过程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等各方面要严格把关,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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