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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警方破获12.28绑架案

发布:2012/2/2 12:42:3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齐鲁法制网讯(通讯员 王新华 安丽娜)一个由外籍无业人员组成的犯罪团伙,胆大妄为、气焰嚣张,跨越天津、河北、山东三省,疯狂作案20余起,绑架夜行单身女性,对受害人进行殴打、抢劫、强奸,通过拍裸照等方式进行敲诈勒索。近日,高唐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这一流窜犯罪团伙,四名嫌疑人悉数落网。

  2011年12月29日,高唐警方接到人和街道一村民报案称,其女儿小红(化名)被人绑架,绑匪通过短信发送了受害人裸照并向其索要现金两万元。接警后,高唐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启动重大案件应急处置机制,成立了以副局长张树方为组长的“12.28”专案组,全面开展人质解救和案件侦破工作。经调查,28日晚20时许,在高唐某企业上班的杨红下夜班回家时,行至人和路中段被几名男子绑架,并索要赎金两万元。就在民警紧锣密鼓的侦破案件时,29日凌晨3时许,受害人家属向绑匪指定的银行帐户上打款3000元后,小红被绑匪放回。但民警丝毫没有放弃对犯罪嫌疑人的抓铺工作,通过调取案发周围监控录像,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系四人,作案后向泰安方向逃窜。经过大量细致深入的调查摸排,层层监控圈踪以及银行取款录像锁定泰安市宁阳县21岁的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迅速出击立即赶赴泰安,在泰安警方的配合下,于2012年1月14日在宁阳县一旅馆内将胡某抓获。经审讯,胡某对2011年12月28日晚伙同孙某(男,20岁,菏泽市定陶县人,现在天津市北辰区租住)、何某(男,22岁,河南省周口市人,现在天津市北辰区租住)、赵某(男,28岁,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人,现住德州乐陵市黄夹镇)在高唐绑架受害人小红后拍摄其裸照并索要赎金两万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了2011年6月,四人在天津某企业打工期间认识,由于打工期间工资少,活又累,为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便纠集在一起打起了绑架、抢劫、盗窃等犯罪念头。自2011年9月至案发,四人先后在天津、河北、山东等地抢劫、20余起的犯罪事实。民警顺藤摸瓜于1月16日赶赴天津将孙某、何某抓获。将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德州市乐陵市黄夹镇某村抓获,经审讯,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胡某等四人已被高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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