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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转基因大豆综合开发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2013/8/8 20:13:05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转基因大豆综合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高唐县汇鑫路西侧光明路南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联合生产车间、办公楼及餐厅等新增建筑面积58514万平方米。新增主要生产设备1398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大豆低温食用豆粕11.5万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投资:拟建项目总投资54156.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173.9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982.36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新增劳动定员271名,年工作300d,7200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为闪蒸干燥废气、喷雾干燥废气和锅炉废气,无组织废气为盐酸储罐、生产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挥发气体。
1)有组织废气
①工艺粉尘废气
拟建项目膳食纤维闪蒸干燥机共8套,干燥废气分别由8根高15m、出口内径0.6m的排气筒(G1-1~8)排放,8根排气筒由东向西等间距布置于车间北侧,相邻两根排气筒的间距为3m,8根排气筒可等效为1根排气筒。因此,等效排气筒G1的废气排放量为20.8×104Nm3/h,粉尘排放浓度为0.8mg/Nm3,排放速率为0.17kg/h,排放量为1.25t/a。拟建项目膳食纤维闪蒸干燥工段8根排气筒及等效排气筒的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能够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限值(30mg/Nm3)的要求。
拟建项目分离蛋白喷雾干燥机共4套,干燥废气分别由4根高30m、出口内径2.5m的排气筒(G2-1~4)排放,4根排气筒由南向北等间距布置于分离蛋白车间的西侧,相邻两根排气筒的间距为16m,4根排气筒可等效为1根排气筒。因此,等效排气筒G2的废气排放量为69.4×104Nm3/h,粉尘排放浓度为0.5mg/Nm3,排放速率为0.35kg/h,排放量为2.5t/a。拟建项目分离蛋白喷雾干燥工段4根排气筒及等效排气筒的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能够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限值(30mg/Nm3)的要求。
拟建项目乳清蛋白喷雾干燥工段废气总产生量为4.17×104Nm3/h,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水蒸汽和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对废气进行处理,除尘效率在99.95%以上。废气中粉尘产生量按照物料量的10%计算,粉尘产生浓度为1665.3mg/Nm3,产生速率为69.4kgh,产生量为500t/a,经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为0.8mg/Nm3,排放速率为0.035kg/h,排放量为0.25t/a。拟建项目乳清蛋白喷雾干燥机共1套,干燥废气由1根高15m、出口内径0.6m的排气筒(G3)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能够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限值(30mg/Nm3)的要求。
②锅炉废气
拟建项目锅炉烟气采用SCR脱硝技术进行脱硝、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和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脱硫,脱硝效率70%以上,脱硫效率90%以上,综合除尘效率99.9%以上。拟建项目锅炉烟气中SO2、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标准限值要求,同时烟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标准
拟建项目锅炉排放烟气量293093×104Nm3/a,烟气中SO2排放浓度127.7mg/Nm3排放量374.25t/a尘排放浓度15.8mg/Nm3排放量46.2t/aNOx排放浓度90mg/Nm3排放量263.78t/a
2)无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点主要为盐酸储罐区、生产区和污水处理站,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反渗透废水、脱硫废水、化水车间高浓盐水、锅炉排污水、车间冲洗废水。
生活污水(W6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6t/h,经化粪池处理后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清净下水(W2
生产工艺去离子水处理系统排水量为89.99t/h,均为清净下水,其中0.125t/h用于车间地面冲洗,5t/h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剩余部分通过雨水管网直接外排至官道沟。
生产废水
生产反渗透废水、锅炉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直接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脱硫废水经厂内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场喷洒,不外排。
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COD排放浓度为200mg/l,排放量为44.76t/a,氨氮排放浓度为10mg/l,排放量为2.24t/a。出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标准的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高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官道沟,最终汇入马颊河。
3、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S1污泥、S2锅炉灰渣、S3脱硫石膏、S4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91209.1t/a。
拟建项锅炉燃煤灰渣产生量为76842t/a,锅炉灰渣处理方式采用灰渣分除,拟建项目设置3座容积600m3的灰库,1座容积为180 m3的渣库来暂时储存锅炉灰渣。锅炉灰渣由高唐县鱼邱湖办事处长江砖厂负责回收和利用。
锅炉废气脱硫工段产生的脱硫石膏(含水量约50%)量约为14315t/a,由高唐县鱼邱湖办事处长江砖厂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含水量约75%)产生量为25.0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0t/a,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4、噪声
拟建项目对噪声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办法,以控制噪声对厂界外声环境的影响。
三、资料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示,标明项目对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产生的主要污染情况和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效果。使广大公众对项目有知情权、参与权。为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省化工研究院,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简要的将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等编写成简本,供公众翻阅。
四、资料索取方式
公众需查阅资料,索取单位:山东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 舒永
联系电话:0531-8118625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场址周围半径1km范围内居民。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时间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张贴之后10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庆霞
电话:18006353128
评价单位:山东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舒永
联系电话:0531-81186256
E-mai:15953164047@163.com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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