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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申大联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平方米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发布:2013/8/17 0:36:44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年产4500万平方米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500万平方米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高唐申大联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高唐县超越路以东、太和路以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项目占地面积约100.5亩(67249?O),总建筑面积29760?O,包括生产车间(单座3240?O,层高9m),辅助车间4座(单座1680?O,层高9m)以及办公楼(5040?O,层高3.9m)、生活服务中心(5040?O,层高3.2m)。新购置投料设备、配料设备、挤压机、混合设备、过滤设备等主要生产设备及附属设备88台(套),组建4条锂电池隔膜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500万?O高性能锂电池隔膜产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投资:拟建项目总投资27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43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70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新增劳动定员480名,年工作300d,7200h。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包括干燥废气G1和抽真空废气G2;无组织废气为二氯甲烷、白油储罐区和装置区无组织挥发的气体。
   (1)   有组织废气?D?D干燥废气、抽真空废气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干燥工段产生的干燥废气G1和白油接受罐真空泵抽真空抽出的抽真空废气G2,主要成分均为二氯甲烷。拟建项目设2套尾气处理回收装置对干燥废气和抽真空废气进行处理回收。拟建项目尾气处理回收装置对废气污染物二氯甲烷的去除效率在95%以上。拟建项目共4条生产线,每两条生产线设1套尾气处理回收装置,拟建项目共两套尾气处理回收装置。
    根据设计资料和物料衡算,拟建项目干燥工段废气污染物二氯甲烷的产生量为1440t/a,白油接受罐真空泵抽真空废气中的二氯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含量极低,经尾气处理回收装置吸收后排放量可忽略不计。本次环评仅对干燥废气污染物进行计算。废气总产生量为20×104Nm3/h,二氯甲烷产生浓度为1000mg/Nm3,产生速率为200kg/h,经尾气处理回收系统处理后,二氯甲烷排放浓度为50mg/Nm3,排放速率为10kg/h,排放量72t/a。废气分别由2根15m高、出口内径0.6m的排气筒(1#、2#)集中排放。
    单根排气筒的二氯甲烷排放浓度为50mg/Nm3,排放速率为5.0kg/h,排放量36t/a。因此,拟建项目废气中的二氯甲烷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推算值(81mg/Nm3,13.2kg/h)的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罐区和装卸区产污环节主要为罐区储罐的“大小呼吸”和装卸、生产过程中管道、阀门、法兰等处的“跑、冒、滴、漏”。
    二氯甲烷无组织排放量为0.0573t/a。
    2、废水
    拟建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来尾气处理回收系统产生的解吸废水、真空泵产生的抽真空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和生活污水。
    拟建项目循环冷却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由雨水管网直接外排。解吸废水、抽真空废水含二氯甲烷较高,采用“中转槽(加热)+曝气槽(加热+曝气)”的处理方法,处理能力为100t/d。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标准和高唐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厂区废水排放量23328t/a,污染物排放量CODCr5.27t/a、氨氮0.16t/a、二氯甲烷0.09t/a。
    3、噪声
    拟建项目对噪声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办法,以控制噪声对厂界外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S1废白土、S2废滤袋、S3污泥和S4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153.5t/a。
拟建项目白油回收粗滤工段产生的S1废白土量为72t/a,其中含部分废白油,由白油回收厂家回收,在提取其中的白油后,白土外售给制砖厂制砖综合利用。白油回收精滤工段产生的废滤袋量为0.5t/a,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75%含水率)量为1.0t/a,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0t/a,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选址合理;工程采用了先进的工艺及装备、“三废”治理措施可靠,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较轻;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在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十日内查阅报告书简本。如需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请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和邮箱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唐申大联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8906350815
    评价单位: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贵东
    联系电话:13153049158
                                              
                        2013.08.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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