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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教育局“阳光承诺”治“三乱”

发布:2014/4/8 11:15:5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高唐县“阳光承诺”治“三乱”

针对乱收费、乱办班、乱买辅导资料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问题,近日,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了校长签订“阳光承诺书”活动,集中整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热点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内容包括:

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收费规程》。各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教育收费票据的使用管理,设立举报电话,实行“阳光收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不统一向学生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教辅资料严格按照县审核推荐,确定版本,学生家长自主选择、自愿购买的原则实施。严禁教师个人向学生推荐购买教辅资料、测试卷等,严禁教师使用规定以外的资料、试卷进行教学训练或测试。

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禁止以学校名义组织有偿补课,或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内外人员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严肃查处教师个人参与违规补课行为,杜绝在职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

实行校长责任追究制。一处学校一学年内累计5名以上人员进行有偿家教的、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辅导资料超过5人次的、乱收费超过3次的,经教育局查实如有任何一项,校长即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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