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响应县政府《关于对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启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通知》工作安排,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一是由监察大队、运政、路政相关科室结合高唐县辖区内运输车辆运行情况,根据不同路域和时段特点,安排好具体的路检时间、地点,在主要城市出入口及县乡路相关路段,集中执法力量查处运输渣土砂石料、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重型运输车辆并禁止向城区通行;二是要求车辆采取加盖蓬布等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污染路面,彻底消除运输车辆对路域环境及空气质量造成的危害;三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