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紧紧把握全县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有利契机,结合实际,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宣、实、评、教”四个字方针,着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是强化“宣”字。按照县委组织部的部署要求,“中心”党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方案和评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及时组织召党员大会广泛宣传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等,着力营造有利于开展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的社会氛围。
二是突出“实”字。由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带领熟悉党务工作的人员组成专门调查组,深通过召开会议、座谈交流、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分析党员个人以及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开展“评”字。坚持开门评议党员,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依照《党章》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邀请群众代表列席,采取民主测评、党员自评、支部书记点评以及开门式举报的方式,对每名党员的整体表现进行量化考核和评议。确定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党员名单,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在征求被处置党员意见后,党支部将党员大会通过的处置决定、核实材料等一并报送“中心”党委初审和调查核实。
四是强化“教”字。坚持教育为主、惩前毖后的原则,加强教育转化提高,真正达到处置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不合格党员经思想教育后决心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由党支部不定期进行一次“回访”,帮助其对照党章谈认识、分析危害,设定改正期限。对不合格党员思想、行为上发现问题又不愿意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者,坚决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