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工商局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提升服务效能

发布:2018/11/7 11:43:01  来源:高唐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为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最近县工商局制定出台了《高唐县工商局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实施方案》(高工商字〔201833号)文件,对在全县实施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是指,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求,企业登记全程均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通过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实现企业设立登记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工作目标。

  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实施范围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名称预先核准业务(企业名称登记机关与设立登记机关不属于同一机关的企业名称除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内资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其设立登记、名称、住所、股东名称、经营期限变更登记、各类备案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涉及前置审批和外资负面清单事项除外)。

  该局要求注册登记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业务,具有独立解决较为复杂登记业务的能力,对符合“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的市场主体,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工作日当日办结注册登记手续。同时,还建立了案卷评审制度,定期组织登记档案抽查评审,通过对已登记业务档案的检查、评判,及时发现、纠正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不断提高登记服务水平。

  (颜丙见)



扫一扫关注高唐信息港微信公众号知高唐。
分享到: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投放 | 用户帮助 | 用户注册 | 在线投稿 | 留言反馈
| 帖子处理申请表
Copyright © 2003-2009 gaotang.c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