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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唐县机关事业单位(含人事代理)参保人员在社保业务系统中查询后显示为企业养老保险的情况说明

发布:2018/12/20 17:22:08  来源: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自2002年启动以来,一直使用社保核心平台二版系统进行征缴,缴费基数和比例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标准进行记录,2015年6月以后,按照上级要求,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必须进入省级社保平台进行征收。

  聊城市人社系统“三化”建设开展后,于2018年6月,原社保核心平台二版升级成新核心平台三版(hsu)系统,新系统不再支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征缴,但原历史缴费记录后台自动转入新核心平台三版(hsu),显示为企业养老保险。

  目前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含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在社保业务平台(hsu)中查询自己的缴费记录为企业养老保险,属于社保业务系统显示错误,我县不存在将机关事业(含人事代理)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和基数变更为企业养老保险的情况!

  特此说明!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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