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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运行及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2019/2/3 9:46:42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根据省编办、省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意见》(鲁编办〔2018〕164号)及《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唐县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字〔2018〕57号)文件要求,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18年12月26日挂牌成立,经过一个月的过渡运行,决定自2019年2月2日起,首批对已划转至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69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转至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审批服务事项。自2019年2月2日起,首批涉及14个县直部门的69项行政许可事项、30项关联事项及4项收费事项(详见附件)由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履行相关行政审批职责。

二、刻制并启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服务专用章。刻制1-5号审批服务专用章,分别用于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商事登记、文教卫生、涉农事务、交通和城市管理等相关领域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自2019年2月2日正式启用,授权相关科室管理使用,同时废止划转部门的审批专用章,由县人民政府统一收缴封存。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使用行政公章或省级以上要求使用统一业务专用章的,从其规定。

三、本次行政审批职能及事项划转的时间节点。自2019年2月2日上午10:00开始,上述14个相关部门停止履行相关职能,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开展业务受理工作。

四、未签订事项划转交接工作备忘录的业务主管部门及划转事项,2019年2月中旬前完成事项划转交接;未划转至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事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督促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梳理依申请的行政许可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部门窗口集中办理,并进一步向窗口授权,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五、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高唐县鼓楼路448号(原时风科技楼),咨询电话:(0635)3993156、3993609。

特此公告。

 

附件:首批划转至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事项目录

 

                    

                 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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