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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36.5万元!高唐这两个村子开始征地了

发布时间:2019/9/17 8:36:35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人和街道后七里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高唐县人民政府决定,为城镇建设的需要,拟征收人和街道后七里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所征地块已由人和街道办事处自行组织清地,不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三、安置意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向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由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高唐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其中,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征地补偿标准协调不成的,可以自收到高唐县人民政府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特此公示。联系人: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联系电话:6913213、6913219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9日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人和街道卢田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高唐县人民政府决定,为城镇建设的需要,拟征收人和街道卢田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所征地块已由人和街道办事处自行组织清地,不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三、安置意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向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由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高唐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其中,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征地补偿标准协调不成的,可以自收到高唐县人民政府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特此公示。联系人: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联系电话:6913213、6913219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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