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关于做好201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2 13:57:04 来源:转载 浏览次 作者:佚名
关于做好201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开发区,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根据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办〔2019〕7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凡在我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组织推荐(公开申报人述职、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按申报人在本单位同等级同系列推荐人员中的推荐排序),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落实个人诚信承诺制度。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将填报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有关申报材料、投诉受理部门及受理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经审核,该同志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呈报部门。
(九)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按规定时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按照上级要求,2019年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按照网上申报评审的要求以及职称评审工作的需要,2019年拟设置工程技术初级评审委员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水利、电气、林业、环保、轻工、化工、建设等工程类专业)统一选择填报工程技术系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所从事专业选择相应系列。县人社局根据申报人员情况采取组建评审委员会或委托评审的方式组织评审。
申报人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10份(原件,标准白色A3纸型)
2. 学历证书:申报人需要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为PDF格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取得后学历者,同时上传参加工作时的学历(全日制学历)、中间学历和评审依据学历扫描成一个PDF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同时上传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不需再提交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4. 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5.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6. 近三年以来继续教育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7. 《“六公开”监督卡》1份(原件)。
8.《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份(原件)。
9. 单位推荐意见书(原件,注明XXX同志在晋升XXX等级XXX系列推荐人员中列第XX位,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0. 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A4纸型,2000左右),单位审核,加盖单位公章。
11. 代表性成果及奖励证书。
12. 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原件,不超过3件),论文应在目录上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以方便查阅。
以上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档案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大厦719室)。
主管部门或呈报部门需同时报送2019年度职称评审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1份和电子版。相关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四、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
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条件的人员需提报以下相关材料:
1、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2、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一式3份,A4纸型,反正面打印,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材料,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大厦708室)。
相关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五、工作时间安排
11月29日前,组织完成个人申报、单位呈报工作; 12月30日前完成审核、备案、行文公布工作。
附件: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rar
2、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聊人社办〔2019〕70号.pdf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