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高唐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高唐新闻

高唐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发布:2013/9/18 17:43:27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鲁法讯(通讯员韩俊梅 闫志英)为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9月17日,高唐县检察院邀请2名驻地人民监督员观摩了由该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某某涉嫌受贿一案的庭审。

  庭审中,该院公诉人对被告人的主体身份、主观故意、客观行为等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构成要件进行了阐述和辩论,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证实。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结合李某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向法庭提出了量刑建议。公诉人简明而直中要害的论述,激情而富于理性的辩论都给人民监督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立明、高月河担任人民监督员多年,曾多次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两人表示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不仅深入了解到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的全过程,见证了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提高和公诉人素质的提升,对自己今后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起到很好地激励作用。

  人民监督员评议中,认为公诉人的精神面貌好、准备充分,公诉思路清晰、讯问到位、出示证据有条理性、答辩有针对性、具有很强的把握庭审能力。同时对该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重证据,轻口供,廉洁办案、保障人权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并建议检察机关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促进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

  近几年来,该院多次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不仅增强了办案的透明度,也给办案人员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促使检察人员转变执法观念,更加注重依法办案和文明办案,在证据收集、固定、审查等方面要更加认真负责,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理案件的质量。



扫一扫关注高唐信息港微信公众号知高唐。
分享到: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投放 | 用户帮助 | 用户注册 | 在线投稿 | 留言反馈
| 帖子处理申请表
Copyright © 2003-2009 gaotang.c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