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唐县南湖九悦房地产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
高唐县隆鸿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河北隆鸿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 年8 月30 日在高唐县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注册资本金2000 万元。
拟建项目为高唐县南湖九悦房地产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唐县南湖路西侧,芙蓉苑小区南侧。项目总投资40351.43万元,总占地面积约46860m2(含原有林地),总建筑面积57392m2,地上总建筑面积93915m2,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83840m2,地上储藏室总建筑面积2774m2,公建面积7301m2(主要包括沿街商业、物业及其他用房);地下总建筑面积14940m2,绿化面积16401m2。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入住786 户,可居住2515 人,容积率为2.0。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拟建项目取暖采用城市集中供热,因而不会产生烟尘或SO2等废气影响环境空气;区内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公建产生的污水经专用污水管网收集,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道排入高唐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北管道沟。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经小区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并处理。
总的来看,项目区的建设对环境污染影响是轻微的。拟建项目的建设在严格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排污环节均满足国家、省相关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固体废物及施工期影响可降至较低水平。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的废气主要有燃气废气、油烟及项目区内汽车排放的尾气及垃圾收集点恶臭、室内装饰装修废气。
(1)燃气废气
拟建项目小区燃气由高唐天马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由城市天然气管道引入,小区建设天然气调压站,天然气经调压后送入用户,可保障供气能力。
(2)油烟
油烟为住宅居民住户生活产生的油烟。
该项目设有沿街商业,沿街商业不规划餐饮项目,因此产生的油烟废气主要为居民住户产生的,住户厨房安装抽油烟机,油烟净化效率≥70%,油烟的排放浓度约为1.6mg/m3。楼座设计建设专门的通风排油烟烟道,并设计油烟烟道高出主楼屋面1.5米排放。。
(3)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2.5m,并应作消声处理;地下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地下车库排风口分散布置于绿地内,排风口朝向上,离室外地坪高度为2.6m,且作了消声处理,并在排放口周围加强绿化进一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拟建项目地下车库设置了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每小时为6次。拟建项目的地下车库的送排风系统、排风口设计等均符合《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该项目产生的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4)恶臭
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式集装箱,密闭性较好,产生的恶臭气体散溢较少,垃圾日产日清,贮存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收集点设置杀虫灭害装置,避免蚊蝇的孳生,尽可能的减少苍蝇等二次污染的产生。
(5)室内装饰装修废气的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过程中,会产生室内装饰装修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氡、甲醛、苯系物、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住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且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污染的环保型材料,确保装饰装修材料的品质以及室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住宅装饰质量标准》(DB32/381- 200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标准中的有关要求。装修产生的二甲苯、甲苯、甲醛等污染物产生量较大,故在装修完毕后应充分开窗换气,并最好空房隔6个月之后再入住。
2、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其中含有CODcr、BOD5、SS、NH3-N等污染物,项目区废水产生量为291.16m3/d,合计106273.4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表1中的A等级标准及高唐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固废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住户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物业等公建垃圾,化粪池污泥及室内装饰装修废物。小区内设有多个封闭移动式生活垃圾收集桶及1处垃圾收集点。普通生活垃圾、公建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处理。室内装饰装修废物按照物业部门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由装修公司负责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合理的处理处置。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唐县隆鸿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邮编:250000
联系人:张进州 联系电话:0635-3950068
五、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大学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 山东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邮编:250014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678888983
Email:qq125819@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1)项目所在区域的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
(2)愿意对本项目提供意见的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3)对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有何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寄信、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环保局提出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期限为2013年11月26日--2013年12月6日。
高唐县隆鸿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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