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高唐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高唐部门动态

高唐县公证处组织学习省市文件精神

发布时间:2014/11/15 11:08:38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近日,高唐县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在分管局长杨积富的带领下,集中学习了聊城市司法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共同出台的《聊城市公证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2014年全省公证卷宗质量评查讨论记录,并根据省公证协会对第四季度如何开展免费办理遗嘱公证进行了具体安排。

  高唐县公证处自2013年开展公证抵押登记以来,致力于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极大的帮助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直好评。这次组织学习的《聊城市公证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公证抵押贷款中的各种问题,比如抵押物价值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等,为公证员办理相关公证指明了根据,有利于提高公证抵押贷款的规范性,对提高公证员的办证水平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2014年全省公证卷宗质量评查讨论记录中指出了在公证办理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各种典型问题,比如赠与房屋给儿子和儿媳,能否约定如儿媳提出离婚则该房屋不属于儿子和儿媳的共同财产?针对这些困扰公证员的问题给出了指导意见,明确了扣分标准,提高了公证员的业务能力。

  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有利于公证业务的进一步开展和公证质量的提高,高唐县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表示以后会进一步加强学习,为全县公证事业的发展而共同努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