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泉林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天和三号车间工程(二次招标)正在报名
发布时间:2014/12/5 15:03:04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 作者:佚名
山东泉林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天和三号车间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
2014-013587-1408-021s | ||||||||||||||||||||||||
1. 招标条件 | ||||||||||||||||||||||||
山东泉林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天和三号车间工程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择优确定承包单位。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工程规模:9160㎡ 2.2结构类型:钢结构。 2.3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单位自筹,工程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高唐县光明东路15号。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为施工总承包,包括土建、钢构、防火涂料一般性装饰 等。但不包括消防、电气照明、门窗(含防火门)、玻璃幕墙及涂料项目。本次招标工程所用混凝土、粉煤灰免烧砖及加气砼块由发包方供应,承包方负责保管并施工,其他材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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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资质条件: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且施工项目无重大质量问题; 3.4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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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至2014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办公,逾期不再办理),每日8:3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唐县鼓楼东路原时风科技楼十三楼)报名,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2014年12月3至2014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办公,逾期不再办理),每日8:3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高唐县鼓楼东路原时风科技楼十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4日14:30分,地点为: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 2014年12月24日14:30分,地点为: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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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高唐县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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