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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序号三十)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2018/8/16 11:36:36  来源:高唐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我县承担了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三十)整改工作,现将该项工作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30万千瓦以下的在运违规机组,2018年6月底前一律关停,年底前拆除并核查验收

  二、整改目标

按照整改要求于2018年底对违规机组拆除并核查验收

  三、整改措施

成立高唐县清理整顿违规建设煤电机组工作组;制定清理整顿违规建设煤电机组工作方案

  四、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违规煤电机组已停产并对该机组进行查封;7月12日和省督导组进行验收;8月3日制定拆除方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高唐环保局反应。

联系电话:0635-3962319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8月24日,共计7天。

  高唐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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