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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有奖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最高奖励10000元!

发布时间:2019/4/25 10:20:35 来源:高唐县公安局 浏览 作者:佚名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及时发现、铲除非法种植的罂粟(俗称“大烟壳子”)、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坚决遏制、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彻底禁绝我县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确保全县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天目”铲毒战役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及幼苗;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包括播种、插苗、移栽、施肥、灌溉、除草、收获等一系列行为);
三、凡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或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对积极检举揭发、协助收缴毒品原植物种子、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经核实后,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并根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规定,视情况给予500-10000元现金奖励。举报多条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奖励标准累计发放奖励资金;同一线索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六、欢迎广大群众提供相关线索、积极检举揭发,举报电话:110、3982672。
高唐县公安局
2019年4月24日
敬告广大群众,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系违法犯罪行为,如已种植,请自行铲除销毁,请勿抱有侥幸心理,公安机关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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