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关于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9 10:47:21 来源:转载 浏览次 作者:佚名
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研究,现将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9年10月28日起,实行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征缴地点在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通路劳动大厦)一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整合设置联合征缴窗口4个(含财务收费窗口1个)。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材料与以前要求一致,实现“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同审核、一窗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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