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拟对征地补偿标准作适当调整,下月举行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9/12/4 10:24:40 来源:转载 浏览次 作者:佚名
《高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告
为保证征地补偿标准及时反映社会发展因素变化,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前期准备工作的函》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高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二、听证人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人。
三、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0年1月3日9时30分在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申请听证代表须知:
(一)高唐县范围内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也可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同一个单位或者组织申请参加人员超过5人的,由高唐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情况指定1-2名听证代表。
(三)代表单位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听证陈述人,由听证人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会,并忠于事实、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机密。
(五)听证代表申请请于2019年12月23日之前送交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电话:0635-6013213)
特此公告。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