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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4 16:03:28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为解决部分单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为部分单位面向基层选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公检法、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选聘岗位报名范围为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在岗的人事代理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人事代理人员除外)。

2.县文化发展服务中心、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选聘岗位报名范围为超编单位全额事业编制在职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二)应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公检法、住建局和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选聘岗位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县文化发展服务中心、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选聘岗位报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未经所在单位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选聘岗位、选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如需咨询应聘岗位事项,可按《岗位汇总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聘单位联系。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至31日

报名地点:劳动大厦720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高唐县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并经现工作单位同意;

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也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到报名邮箱:rencaitongji@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所在单位”。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和考察

本次选聘采用面试加考察的方式。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达不到1:1的选聘岗位,采用直接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设定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如有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应聘人员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和聘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时间到选聘单位报到。县文化发展服务中心、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拟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其他单位选聘的人事代理人员直接办理流动手续。

四、其他

选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和参加选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高唐县委组织部:   3951362

高唐县纪委:       6053583

高唐县人社局:     6066078      

附:1.《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高唐县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高唐县委组织部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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