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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这个小屋占道经营,是否为违建?

发布时间:2019/11/24 17:07:20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11月24日,家住和谐家园东小区的张先生联系高唐信息港,说在国棉厂家属一院与和谐家园中间有个小铁屋,这让本来就不宽的道路显得更加拥挤,而且小铁屋的老板在干完活以后,有时会将垃圾、铁屑遗留在现场,过路的车辆稍有不慎便会被扎胎。

据张先生介绍:他搬到和谐家园已经5年了,刚搬过来时,这间小铁屋就已经在这里了,小铁屋是否为违建,自己也没办法核实。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国家规定,违法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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