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高唐信息港 > 高唐资讯

高唐:商家随意改词语当广告词,乱用谐音危害大

发布时间:2019/12/13 17:25:52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12月13日,网友在经过滨湖路过街天桥时,发现在天桥上面有这么一个广告牌,将“自信、自强、自立”的词语,用谐音换成了“字信、字强、字立”,网友觉得这商家为吸引眼球玩的文字游戏,这类广告词容易误导学生的认知,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规范使用汉字,就是尊重民族文化,呼吁相关部门应该规范和管理广告滥用词语、成语等现象。

商家运用成语同音字创意招牌,目的在于吸引顾客。商家借用谐音的办法妙用成语和词语,有的也挺生动有趣,但如果到处都是由谐音而来的错词错句,不但不会给人以新鲜感,反而使人看了不舒服。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广告中成语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引起误导。《广告审查标准》也明确规定,广告中语言、文字的表述必须真实、规范、健康、文明。2000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对汉字语言的规范使用同样有着明确规定。

语言文字既是一个民族文化传承的基本载体,也是人类心灵外化的重要符号。汉语言文字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的精神瑰宝,成语、繁体字等更是蕴含着宝贵的文化基因。但有些招牌、广告词不规范用字,实际上是对汉语言文化的一种污染,特别是对青少年会产生不良影响。

建议商家们在利用谐音进行宣传时应该慎重,而且使用的时候要对谐音字加上引号,以免造成误解。有关部门应该进行专项整治,还市民一个文明、良好的商业文化环境。

相关文章